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略)
1.1 本招标项目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项目名称)已由 **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许可【2023】311号、大发改许可【2023】3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县郪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略)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县郪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许可【2023】311号、大发改许可【2023】359号 )的招(略)委托招标。招标人(略)**名(略) 。
2、项(略)
2.1 工程名称: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2.2 建设地点: (略)
2.3 资金来源: (略)
2.4 建设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其中:**2.5万亩,改造提升2.5万亩
2.5 计划工期: (略)
2.6 招标范围: (略)
2.7 标段划分: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水利类工程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登陆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略)com/)—“系统登录入口”—“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地 址: (略)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略),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县郪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采和大道南段 地 址:**省**市金牛区蜀西路9 号丰德羊西中心 18 楼1805 号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3楼311室)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略)
网 址: (略)
开户银行: (略)
账 号: (略)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