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孔目江两岸循环游步道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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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 洽谈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资金来源: 截止报名时间: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备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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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孔目江两岸循环游步道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工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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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为项目包干总价(含税),投标报价均分为各项目合同签订价,监测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的工期**等因素而调整。 2、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略)。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治安纠纷和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略)保持其他相关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5、合同签订前须提交10%履约担保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组织结构);中标单位出具正式监测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略),付款前须提供请款报告和税票及财务要求相关资料;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完成的,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须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5万元(略)查实,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不得参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和代建单位)后续项目的投标。 7、其他相关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1、本次服务采购包含**市孔目江两岸循环游步道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工程项目的(略);根据相关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建设工程(略)等相关工作,提供项目(略)等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为交钥匙工程。 2、在项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有关生产建设项目(略)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略)等相关工作,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等资料,并将相关资料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3、服务工作: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起,在工程完工后、验收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认可的(略)总结报告书。2)完成本项目(略)的其他相关事宜。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及省、市、县(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报告编制技术要求。4)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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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招标公告
新余市孔目江两岸循环游步道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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