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振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和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商丘-梁园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略)-sqssthjj-(略)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略)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梁环审〔2024〕5号 所属主题: 批文公示
商丘市振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和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商梁环审〔2024〕5号


商丘市振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金浪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商丘市振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和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略),该项目河(略),文化(略),总投(略)。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略)。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略),并接(略)。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略):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2、废气:按照(略),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应急情况下)废气采用抽气管道+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采取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定期对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严防土(略)。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按新标准执行。

七、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