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2024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查事项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龙井市2024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查事项清单公示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略))要求,按照上级消防部门统一部署,我大队使用应(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的方式,对全市(略),共抽取2024年5月份消防监督检查单位14家,请被抽取(略),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做好被检查准备。检查时被抽取(略)。现将抽取结果公示如下:

龙井市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类型

检查人员

隐患问题

1

龙井市东盛涌镇农机加油站

龙井市东盛涌镇

重点单位

赵向(略)

2

龙井市马蹄山露营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龙井市果树五队龙井海兰江宾馆

重点单位

王伦、赵向辉

3

龙井市农机城郊加油站

吉林省龙井市河西街光新乡

重点单位

赵向辉、聂长飞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龙井经营处三合加油站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三合镇

重点单位

聂长飞、赵向辉

5

龙井市兴隆储备粮有限公司

吉林省龙井市德(略)

重点单位

聂长飞、赵向辉

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井市分公司

吉林省龙(略)

重点单位

赵向辉、王伦

7

龙井福宝尔训练中心有限公司

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

重点单位

聂长(略)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井市支行

龙井市建设街308号

重点单位

聂长飞、王伦

9

吉林味振乳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工业集中区

重点单位

王伦、赵向辉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龙井经营处开山加油站

龙井市开(略)

重点单位

王伦(略)

11

龙井市独一味烧烤店

吉林省延(略)

一般单位

王伦、赵向辉

12

龙井市秀珍苗木种植销售中心

延边州龙井市东盛涌镇东明村(原仁化村)

一般单位

赵向(略)

13

龙井市老头沟镇王宪玉米种植家庭农场

龙井市老头沟镇铜尚村

一般单位

聂长(略)

14

龙井市小院休闲旅馆

龙井市安民街六道河社区

一般单位

赵向(略)


被检查单位需要作哪些准备

一、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略)构项目(略)查。

二、检查事项清单

(一)抽查事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具体(略):

1、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记录。

(6)消防演练记录。

(7)消防档案。

(8)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

(9)消防安全管理人。

2、建筑防火

(10)消防车通道。

(11)防火间距。

(12)防火分区。

3、安全疏散

(13)疏散通道。

(14)安全出口。

(15)应急照明。

(16)疏散指示标志。

(17)应急广播。

4、消防控制室

(18)值班操作人员在岗人数值班记录。

(19)消防联动控(略)。

(20)消防电话。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2)探测器。

(23)手动报警器。

(24)控制设备。

(25)其他设施。

6、消防给水设施

(26)消防给水设施。

(27)消防水池。

(28)消防水箱。

(29)消防水泵。

(30)室内消火栓。

(31)室外消火栓。

(32)水泵接合器。

(33)稳压设施。

(34)其他设施。

7、自动灭火系统

(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6)报警阀。

(37)末端试水装置抽查部位压力值。

(38)其他设施。

(39)其他自动灭火系统。

8、其他设施器材

(40)防火门。

(41)防火卷帘。

(42)防排烟设施。

(43)灭火器。

(44)其他设施。

9、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45)电器产品的线路定期维护、检测记录。

(46)燃气用具的管路定期维护、检测记录。

(二)抽查比例:社会单位(略),非消(略)(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必须在监督(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非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

三、检(略)

以上公示单位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如发现下列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违反《中(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略)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略):(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略)、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略)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略)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略)。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略)。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略)。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略),处警告或(略),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略),有下(略),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略),影响(略)

(五)故意破(略)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略)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救援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略)。

违反《吉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其参加培训;拒不参加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单位(略),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防火卷帘下摆(略)

(二)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

(三)改变防火防烟分区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

(五)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脱岗、漏岗或者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七)在人员集中区域或(略)、液体的;

(八)在可燃商品的储存、销售场所使用电炉、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的;

(九)燃放孔明灯的。

龙井(略)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招标公告
龙井市2024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查事项清单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