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州中路73号(原船山区农机局办公房第三层楼)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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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遂州中路73号(原船山区农机局办公房第三层楼)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出租底价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略) 是否(略)
遂州中路73号(原船山区农机局办公房第三层楼)
DSCQ2(略)3.11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3-04-19
2024-05-10
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略)㎡。

2.租赁期限:经营性资产租赁期限为3-5年,具体租赁时间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协商确定。

3.标的查看联系人:孟巧俊 联系电话:(略)
4.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0.02万元或0.02万元的正整数倍,延时报价期120秒。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承租(略)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略)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略)E
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市 船山区
**省**市中环线龙津路1号办公楼3-4层
蒲千春
115,(略)
其他服务业
中型
市级国资委监管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XK
**市船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其他
/
2022-1(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略)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3.11万元
——

一、履约保证金(略)

1、年租金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按2000元缴纳;年租金2万元以上的,按首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交付房屋时通过转账形式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出(略)。

2、若承租方提(略),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略)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将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一次性
3-5年

一、本次交易通(略)。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原承租人起租时间从原合同(略)

四、付款期限:(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

一、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二、承租方应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房屋内发生(略),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略),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若因第三方责任造成房屋损害,承租方基于对房屋的管理义务而有责任向第三方追索赔偿。

三、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内,对标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添置物等自行维护、维修,并承(略)。

四、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不得利用出租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改(略)。

五、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包括与公摊费用部分)、光纤、供暖、燃气、物业管理费、(略)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含分公司)、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1.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出租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影响标的成交及成交价款的支付。

2.本次租赁标的未设置抵押、担保、典权等他项权利。

3.租赁期内,若遇市政施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无权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

4.承租方在装修(略),需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5.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6.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略)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7.若竞租成功后除了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略),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9.其他信息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0.6万元
——
2024-05-10 16:(略)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商业(略)
(略)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略),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略),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略)。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略)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略)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杨洋(略)
李毅(略)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略)。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略)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略)。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略),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略),本所对(略)。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略))。意向方在(略),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略)。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略),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略)。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略)。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略)。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略),应按照项(略)。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略),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略)(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4.公告(略),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略),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略)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略)。

七、(略)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略),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略)。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略)。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略)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略))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略),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略)。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略)。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略)。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略)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略),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略)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略)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略),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3
招标公告
遂州中路73号(原船山区农机局办公房第三层楼)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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