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水务一体化项目(三标段)黔东经济开发区园区供水系统工程第3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县水务一体化项目(三标段)黔东经济开发区园区供水系统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 附件 A:(略)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其它

7分

1、投标单位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略)(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0 天。如项目经理和 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1‰罚款。出现 3 次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略),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和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诺基本的得1分,承诺每(略).5分,最高2分,不承诺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在劳(略)含30人)以上的,得3分;使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2分;使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3、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保证中标项目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 2 分,不提(略)。

得分依据:提供承诺书原件电子件上传至电 子投标文件,不承(略)。

合计

7分

现修改为: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6分

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的80%(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为1亿元,投标人提供(略).8亿元的,视为有效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其它

1分

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保证中标项目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 1分,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合计

7分

**县舞源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辰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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